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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制砂生产有何指标?广州机制砂生产技术指引正式出台!

发布日期:2021-11-01 17:28 浏览次数:文章来源:郑州鼎盛 作者:朱迪

导读:日前,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写并印发了《广州市机制砂生产技术指引(试行)》,从料源的选择与要求、生产工艺流程、生产设备选型、生产管理、检验与验收以及标识、储存和运输等6方面入手,对当地机制砂生产做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,以此来保证机制砂的品

  日前,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写并印发了《广州市机制砂生产技术指引(试行)》,从料源的选择与要求、生产工艺流程、生产设备选型、生产管理、检验与验收以及标识、储存和运输等6方面入手,对当地机制砂生产做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,以此来保证机制砂的品质。

  1、料源的选择与要求

  应选择质地坚硬、洁净的料源,避免选用覆盖土层较厚、夹层含泥较多、母岩强度低以及岩石分层成片状等质量差的料源。

  宜选择石灰岩、白云岩、花岗岩、凝灰岩、安山岩、石英岩、辉绿岩、砂岩和玄武岩等,也可选择河道里的卵石、矿山开采的碎石、尾矿,不宜使用页岩、板岩等料源,不得使用泥岩作为料源。

  宜优选岩性单一的原生矿山岩石,单一岩性的卵石、碎石或尾矿;当料源为非单一岩性岩石时,应确认料源母岩符合要求,性能稳定,且单一岩性岩石能够成区段成规模。

  用于生产机制砂的母岩抗压强度、饱和面干吸水率、碱活性、放射性核素;以及当卵石、碎石以及尾矿作为料源时,则其破碎后的砂粒压碎值等指标都都要满足相关规定。

  2、生产工艺流程

  机制砂的生产工艺分为湿法和干法两类,机制砂生产企业在设计时应根据多方面因素来选择适宜的生产工艺;采用干法制砂工艺时,原料含水率不宜超过5%;不同岩性、不同料源的材料禁止混杂堆放、加工和运输。

  机制砂生产可采用与碎石同步生产的砂石联产工艺,亦可采用在专用场地利用碎石单独生产的制砂工艺;采用单独制砂工艺时,不宜采用单粒级配碎石生产机制砂,宜采用碎石、石屑复合投料或级配碎石投料工艺;对产品粒形、粒径有明确要求的,应增加整形环节;干法制砂要使机制砂的含水率控制在4~6%,防止离析;湿法制砂工艺应严格控制絮凝剂用量,避免其对混凝土工作性的不良影响,同时成品砂的含水率宜控制在10%以内。

  3、生产设备选型

  机制砂生产系统由给料设备、破碎设备、制砂设备、整形设备、筛分设备、除尘设备、输送设备、污水处理设备等组成。

  设备配置应满足给料、破碎、制砂、整形、筛分、除尘、输送、污水处理等制砂工艺流程要求,能实现清除原料所含泥土等杂质,易将岩石破碎成类球形颗粒,并使石粉含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的生产目标要求。

  机制砂生产设备应离采石场爆破区200m以上、离居民区300m以上,并设置便于吊装设备和日常检修的通道。

  4、生产管理

  机制砂生产时应对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环境污染源进行监控并处理,监控对象包括生产性粉尘、噪声、废水和废料等,并对废水处理、粉尘治理、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、减振降噪等做出相应规定。

  5、检验与验收

  机制砂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、出厂检验和进场(厂)检验,产品通过型式检验合格后,才能批量生产;生产企业应随车提供机制砂产品质量出厂合格证,并应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型式检验报告。

  6、标识、储存和运输

  机制砂出厂时,生产企业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;机制砂成品堆场(库)应根据生产方式和规模、产品规格、地形条件、堆料设备及进出料方式等条件进行设计和布置;运输车辆应达到当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,机制砂厂家应制订运输管理制度,并应采用定位系统管理车辆运行,合理指挥调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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